上级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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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机构建立月度例会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12作者:来源:盐城镜鉴网浏览次数:[3884]

12月3日上午,市委巡察机构召开月度工作例会,传达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精神,明确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分工,回顾11月份工作情况,部署12月份工作任务。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国锋主持会议并讲话。第五巡察指导督导组副组长张亚刚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市委巡察机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结合,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切实做到“学出更坚定的信心决心,学出更明晰的前进方向,学出更自觉的责任担当。”

会议指出,要把高质量完成市委十一轮巡察作为摆在12月份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中期汇报会要求,结合被巡单位职能,有所侧重地开展监督,深入查找重点问题,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予以关注。要在认真谋划2021年工作思路,力争“开门红”的基础上,组办一起、统筹思考未来5年巡察工作思路,高标准编制好下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指导推动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以接受巡察指导督导为契机,对指导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反馈的问题,对标找差、立行立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全市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始终把巡察队伍建设抓在手上,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后评估”,不断增强巡察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据了解,市委巡察机构将固化月度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进行业务交流、研究部署工作等形式,加强内部沟通,加快组办融合,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进一步聚心聚力、同向同行。(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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