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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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市县全体巡察干部会议
发布日期:2020/12/1作者:来源:盐城镜鉴浏览次数:[2640]

    11月26日下午,市县全体巡察干部会议在盐召开,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巡察工作作出部署。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国锋在会上强调,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所处的时与势,既着眼当前,又谋划长远,打好本届党委巡察“收官战”,绘就未来5年巡察“路线图”,驰而不息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全力提升全覆盖质量和水平,划好句号、开启新篇。坚持形成震慑与促进发展并重,对在手巡察工作,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树牢 “两职”观念,用好用足有效手段,提供更具价值的问题线索,充分释放“利剑”作用。同时更加注重发掘提炼共性问题,更多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围绕中心大局,推动改革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坚持全面覆盖与全部整改并重,保持敬终如始的态度,加大巡察“回头看”力度,不断提升覆盖质量,并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做好“后半篇文章”上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树立“本届问题本届清”理念,巡察反馈问题必须改到位、改彻底,不留陈账。坚持总结既往与谋划未来并重,将全面深入盘点本届巡察工作得失和谋划下一届巡察工作有机结合,既科学制定未来5年巡察工作规划,又在提高巡察监督质效上想更多办法,确保新一届巡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必须理顺关系,合力攻坚。处理好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巡察工作开展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市县巡察机构在横向协作过程中,要把正确认识、科学处理好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放在首位,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把“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机关、设在同级纪委”的制度设计优势转化为实际工作优势。处理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的关系,市县巡察组要充分尊重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用好“上好一堂专题党课、接受一次共同教育”等工作载体,落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情况沟通机制,使开展巡察成为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同题共答”的过程。处理好巡察办与巡察组的关系,在巡察机构“一家人”的前提下,加强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协力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使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健全工作制度,市县巡察机构要借助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契机,对制度进行回头看,抓紧抓实“废改立”,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且具有本地特色的巡察制度体系。严守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不越级请示报告工作,认真执行离盐报备、请假审批等日常管理规定。坚持党建引领,结合临时党支部等巡察机构自身特点,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让每个党支部、党小组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旗帜,在党建工作上走前列、作表率。

     会议强调,要加强巡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在提升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特别是年青干部提升七种能力的要求,把学习作为永恒课题,做到既知政策、也懂业务,与时俱进提升履职能力。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牢记只有发现的问题越典型、越严重、越精准,巡察工作才越有威信,巡察机构才越有地位,巡察干部才越被尊重,在巡察过程中做到谦虚谨慎,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过硬工作作风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下功夫,始终以“高于监督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严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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