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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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毓龙街道及所辖14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0/4/1作者:来源:浏览次数:[282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0年3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毓龙街道及环城村、县前路社区、八十间社区、旭日社区、凌家桥社区、东关社区、洋西社区、大圣社区、桥东社区、供电北村社区、海龙路社区、海纯社区、洋中社区、滩涂社区等14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组组长吴洪林传达了区委书记李东成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翠凤代表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对上述14个村(社区)的巡察情况。毓龙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勇主持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表态,对被巡察村(社区)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环城村、县前路社区、滩涂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也分别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8月7日至10月7日,对毓龙街道上述1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从严从实开展村级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翠凤指出,近年来,毓龙街道上述14个村(社区)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得到增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村(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没有充分发挥,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干部履职能力不强,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彰显,村(社区)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活动不正常、不规范,部分村(社区)干部年龄偏大,缺乏后备人才。部分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村(社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部分同志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制度执行不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李翠凤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是严格廉洁自律,做群众拥护的好“村官”;三是践行新发展理念,争做改革发展的领头雁;四是落实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李翠凤要求,毓龙街道党工委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村级巡察整改是党委和被巡察村(社区)的共同责任,毓龙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加强对被巡察村(社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14个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王勇表示,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理清工作思路、规范工作纪律、推进全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毓龙街道党工委完全同意、坚决接受巡察组的意见,并严格按照区委书记专题会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王勇要求,此次被巡察的14个村(社区)党组织会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巡察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环城村、县前路社区、滩涂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分别表态,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监委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相关人员,区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毓龙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14个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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