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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通报】亭湖区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9/28作者:来源:区纪委监委浏览次数:[170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现将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五星街道纺南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宇宏、原报账员孙萍违规套取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的问题。2018年11月,杨宇宏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为民服务专项资金5140元,用于购买安康险。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杨宇宏以虚增工程款的方式套取为民服务专项资金1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孙萍明知票据不真实、不合法,仍经手予以报销。2021年5月,杨宇宏、孙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先锋街道东河村原党委书记陆仁明违规报支吃喝费用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陆仁明违规同意购买共计23405元的烟酒、礼品等用于村务招待,并在村属集体企业账上报支。2022年5月,陆仁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兴镇镇西居委会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徐凤广违规为亲属申领孤儿补助的问题。2011年7月,徐凤广在明知其侄子不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侄子申请办理孤儿补助。2011年11月至2017年2月,共违规领取孤儿补助66679元。2022年4月,徐凤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就发生在群众身边,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虽身处群众之间,却忘却初心、无视党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做到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律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突出位置,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为民造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排查和整治系统、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强化源头预防,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民生痛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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