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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通报】亭湖区关于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4/22作者:来源:区纪委监委浏览次数:[1729]

      近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新兴镇新南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徐如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徐如明先后5次收受新南居委会原副主任徐某某(已判刑)的礼金。徐如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徐如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游健、文峰分局科员吴振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和礼品问题。2020年8月7日晚,游健与吴振海一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在KTV唱歌喝酒,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同时分别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2条香烟。 2022年4月,游健、吴振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何海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2021年,何海军在承办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期间,接受该案特殊关系人的请托和安排的宴请,费用由该案特殊关系人支付。何海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何海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秉公用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身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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