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网站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 廉政要闻     
敢于同不正常惯例作斗争
发布日期:2020/11/16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1976]

 

“我知道这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冲突,但这是行业内很普遍的操作。”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平安银行荆州分行原副行长朱小容、原客户经理代正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案的二审判决书。两人利用所谓的行业“惯例”,违法发放贷款2000万元,并利用这笔贷款以“吃息差”的方式受贿231.41万元,最终,两人均被判刑。

  明知法律不允许,为何触碰法网?“行业内很普遍”“别人都这样做”,是两人知法犯法的借口。看得多了就慢慢习惯、慢慢接受,逐渐产生从众心理,乃至自我暗示、自我麻痹,认为沿袭“惯例”就不算错误。两人认为,经过一番变通,既帮企业解了燃眉之急,也为自己增加收益,一举两得。岂不知,法律法规不容变通,红线不能触碰。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所谓“惯例”,实乃行业中的歪风邪气,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更应坚决摒弃所谓的“惯例”。翻看众多落马干部的忏悔录,不少是因为“别人都这样做”,就随波逐流犯了错误。有的怕被说“不合群”,耽误“进步”,不敢坚持原则,选择同流合污;有的认为“法不责众”,明明知道不可为且清楚面临的后果,但依然心存侥幸;有的潜意识里认同所谓的“惯例”,错误地认为这是社会常态,不做白不做。于是,企业老板请吃,同事去就跟着去;下属送红包,别人收就跟着收。到头来,“惯例”越开越广,底线越来越松。

  依循“惯例”破红线,无非是期望通过非常手段获得非常回报,归根结底还是贪欲战胜了敬畏之心。正如朱小容、代正杰案,200多万元的巨额利息才是他们违法操作的主要动因。再看看那些铤而走险的干部们,“惯例”从来都只是他们自欺欺人的“麻醉剂”,牟取不义之财才是让他们遵从“惯例”、破纪违法的真实原因。

 “惯例”绝不能成为违纪违法的借口,更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这也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法意识、底线思维,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足够的定力和清醒的头脑,要敢于同不正常的“惯例”作斗争,不做纵容违纪违法的看客,更不做随波逐流的违纪违法者。(李许坚)

上一篇:填荒唐日期竟能过关 甩手式审核终受处分
下一篇: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
Copyright 2016 Tinghu Jijia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 盐城市亭湖区监委 苏ICP备12035882号-2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66691139 8988113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