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前夕,为认真落实区纪委监委统一部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防节日腐败,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区检察院党组会议上督促区检察院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筑牢廉“节”防线,具体如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区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中秋、国庆前部署安排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分层分级开展节前约谈提醒,严明“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责任压茬落实。
切实贯彻亭湖区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持稳中求进、严肃治标、标本兼治,坚决遏制在吃喝、交往、车轮上的不良风气,依规依纪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律从严从快处理。
坚持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查制度。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检查日报制,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人员值班、公车封存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等,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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