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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 对民生领域“微腐败”亮剑
发布日期:2020/8/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008]

近日,亭湖区纪委监委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众反映强烈问题,在全范围内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剑指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形成整治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区)细致开展全系统、全行业、全方位的摸排调研,对照市、区部署的5+2”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实际,题找实、根源挖深的基础上,围绕问题类型和特点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工作措施、责任人员及解决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定期对账销号,涉及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处置。

二是坚持统筹推进,靶向抓好整治。做好镇村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人防车位违规出售或变相岀租问题5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选定“宽路窄桥”问题五保、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重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亭湖区农村“宽路窄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盐城市亭湖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镇(街道、经济区力量突出重点、靶向发力,把区、镇两个层面的每个工作、每个项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开展日常监督,强化公开曝光。专项整治期间,纪委监委通过“亭湖廉政网”“清风亭湖”等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社会公示整治内容、公开举报方式、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对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暗访监督。对抓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通过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不断严明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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