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刘女士拿着海门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员办公室负责人交到手中的基本养老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时间回到六月初。刘女士的婆婆黄某某在不久前去世,刘女士从社区工作人员口中得知黄某某自2013年开始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但是刘女士一家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存折,更没有享受到那笔补助。刘女士报警后被公安机关告知该笔款项已被海门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陆某取走。随即,相关问题线索被移交给该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员办公室。
派出第二监察员办公室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调查组兵分两路,一组向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了相关接处警材料;另一组与海门街道联系,详细了解陆某任职情况和履职表现。调查组将核查到的情况逐一汇总、分析,决定直接找陆某谈话。
“为什么应当发放给黄某某的基本养老金存折会出现在你这?你为什么又私自取走黄某某的基本养老金?”核查人员直奔问题。
“社区在发放基本养老金存折的过程中,没有联系到黄某某。2014年,社保协管员因为岗位调整,所以他就把黄某某的存折交给了我。我在得知黄某某去世的消息后,生怕她存折里的基本养老金取不出来,便出于好心把钱取出来放在身边,到时候他们过来找我要回更方便。”陆某变得有些局促不安。
“真的是出于‘好心’吗?在保存黄某某基本养老金存折的七年中,为什么你不通过社区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去寻找黄某某及其家属?你1996年就从事劳动保障工作了,难道不知道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当事人过世之后处置基本养老金的政策?你取出黄某某基本养老金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核查人员连续追问,不断给陆某施加压力。
“这个……我……我那时候脑子一热就……”陆某自知无法辩解,主动道清了事情原委。原来,陆某觉得已经过了这么久都没有人来找他要黄某某的基本养老金存折,便偷偷地把她存折里的9400元钱取了出来,私自截留。
最终,陆某承认其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保存黄某某的基本养老金存折并取用养老金的问题。海门区监委对陆某立案调查,目前,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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