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街道“创文”工作成效考核再次升级,工作不达标或面临街道纪工委问责。近日,亭湖区先锋街道印发《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对创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街道各科室负责人、挂钩村(居)工作人员、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给予约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直至停职或纪律处分,以确保街道迎检工作各项考核达标,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办法》提出,考核对象为街道各科室负责人、挂钩村(居)工作人员、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考核内容以国检、省检、市月度检查以及区每月测评结果以及街道相关领导和街道纪工委定期督查发现的问题为主要依据,突出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
《办法》规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街道各科室负责人、挂钩村(居)工作人员、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将面临问责:对创建工作宣传教育不到位,相关人员应知应会内容不熟悉的;不积极参加、支持创建工作,抵触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未按标准报送的;在6至8月省检中被检查组暗访中发现问题,出现重大影响的;在市创建办组织的月度督查考核中排名同类型考核中后三位被通报批评的;区每月测评中上黑榜的或者对市、区条线交督办和区每日曝光中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街道相关领导和街道纪工委督查中发现网格员存在不在岗在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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