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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制度清单先行
发布日期:2020/4/28       作者:宣振磊      来源:亭湖廉政网      浏览次数:[6148]
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制度清单先行

  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年初主要领导批示推广的《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双向通报暂行办法》,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从思想政治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监督责任,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与区检察院党组责任落实形成合力。
      通过明确双方应当向对方通报的具体内容、双向通报的方式方法,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区检察院保持充分沟通衔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双向通报暂行办法》,抓紧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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