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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2/19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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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整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统计指标,首次发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数据,对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数据统计指标进行了优化。即日起本版开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解读”栏目,刊发部分省区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撰写的解读文章。

2020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19年1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与之前相比,这次发布的月报统计表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数据,二是对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数据统计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

旗帜鲜明释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放、深入整治的强烈信号。自2018年中央纪委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以来,江苏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协助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基层减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党委政府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多方联动、纪委监委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建设应用阳光扶贫、污染防治、政府隐性债务、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化监管平台,结合问题线索处置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具体化、常态化,动真碰硬解决作风顽疾。

这次对外公布的统计指标,增加了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等5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数据,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释放了继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鲜明信号。

一以贯之表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查严处、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顺应工作实践发展,新公布的数据统计指标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类型作出调整,紧盯不正之风主要表现及主要方面,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既符合客观规律,又表明今后的工作重点。调整变化的指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将原统计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变更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推动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二是更加关注隐形变异问题,将原“其他”项目中“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问题调整到“违规吃喝”项目下,将原“公款出国境旅游”“公款国内旅游”合并修改为“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推动纠治“不吃公款吃老板”“不用公款用私款”等新表现新动向;三是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表述,把“大办婚丧喜庆”“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规范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四是结合查处情况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问题”等整合到“其他”项中,继续紧盯不放、巩固成果。

从江苏近年来实践情况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而且违纪行为花样翻新、更加隐蔽。江苏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资源筛查公款购买名贵特产及香烟、高档白酒问题线索,加大督办查处力度,分析梳理地区和行业突出问题,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收受“烟卡”和“私车公养”等专项整治,试点强化公款监管、着力完善制度机制等源头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此次指标的调整,聚焦更精准、导向更明确,有利于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高度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目标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纠治“四风”工作机制。江苏省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压紧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建设横到边、纵到底、上下贯通的监督审查业务信息化平台,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建立月度通报机制,坚持省、市两级每月对外公布总体查处情况,同时向相关党委和纪委通报查处问题数据,细分查处问题类型,对信访举报数、查处问题数、处理处分人数等指标进行跟踪比对;建立提醒和约谈机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江苏省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数据统计指标体系“指挥棒”“风向标”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处置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工作定力,定期盘点分析,查找短板弱项,深挖彻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健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会商会审机制、加快推进“四风”问题线索处置监管系统建设,严格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一案双查等要求;同时把握作风建设规律,坚持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江苏省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知要求,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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