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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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偷排
发布日期:2019/12/17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19375]

4月18日,江苏省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接到一个蹊跷的信访举报。

举报人潘某称其于3月26日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举报常州启仁建材公司偷排污水,3月27日就接到答复称无此情况,潘某认为启仁公司与环保部门有利益关系,环保部门不作为,未作现场调查。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的举报件,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主动联系潘某进行了详细询问。

“为什么说启仁公司和环保部门有利益关系?”

“这个公司明明偷排污水,他们却说没有,肯定是没去查,不是送了钱还能因为啥?”潘某义愤填膺。

“你这么肯定说企业偷排污水,有证据吗?”

“有!我拍了视频!”

潘某举报的企业从事混凝土及水泥制品生产,按照相关规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收利用,不应有任何外排情况,然而通过潘某提供的视频可以清晰看到,在沉淀池旁有一水泵将废水抽取后,通过管道外排至附近的河流。

举报人有视频证据,环保部门却没查到?难道真有“猫腻”?纪检监察组决定对该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通过运用江苏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纪检监察组查看了环保部门对潘某第一次举报的线索分办、处置过程和办结情况。经查,3月26日,“12345”平台接到举报电话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线索分办至企业所在的薛家镇,镇环保科当天下午就派员赴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水泵抽水偷排情况,并现场拍照留痕。3月27日,检查人员将照片及检查结论上传至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12345”平台据此向潘某作出了答复。

平台的记录证实了环保部门并没有不作为,从现场检查的照片来看,也确实不存在潘某视频所反映的偷排情况。

到底孰真孰假?

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深挖细查,对3月26日当天“12345”平台接线人员和镇环保科现场检查人员进行谈话,双方的陈述均与平台记录相吻合,且都表示从未听说有视频证据。纪检监察组再次约请潘某进行了谈话。

“你向我组提供的视频资料,当时举报的时候有没有提供给‘12345’?”

“没有。”一番犹豫后,潘某回答道,“当时我特意买了新的手机号码举报的,后来这个号码也不用了。”

“你有没有向‘12345’平台要求保密?”

“有的。”

真相大白。潘某的举报是匿名举报,也未表示过有视频证据。由于偷排行为的便捷性和隐蔽性,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扑了个空。潘某要求“12345”平台对他的举报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环保部门的检查结果只能反馈给“12345”平台,也无法联系潘某进一步了解情况。潘某接到答复后不服,故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

纪检监察组将初步核实的结果一一向潘某进行答复,潘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认可了环保部门的积极作为,也表示其认为企业和环保部门存在利益关系是个人臆测,今后不再举报此事。

案结事未了。纪检监察组将潘某提供的偷排视频转新北区生态环境局,责成其进一步核实情况。5月22日,新北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虽未发现视频中显示的水泵抽水外排情况,却查出企业换了一种偷排方式,将本应完全密闭的沉淀池偷开了外排口,正在排放污水。经采样监测,外排污水呈强碱性,不符合排放标准。

环保部门依法对启仁公司立案查处,企业负责人对潘某视频中显示的偷排行为也供认不讳。环保部门依法对企业处罚15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企业已如数缴纳罚款,排污系统也已整改到位。

同时,纪检监察组向新北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监督工作建议单》,要求其加强投诉举报制度建设,畅通渠道,健全与乡镇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基层人员履职能力。新北区生态环境局及时整改并作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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