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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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放的“500元福利”
发布日期:2019/8/19       作者:      来源:射阳县纪委县监委      浏览次数:[17654]

“我本人作为单位负责人,对每一笔费用都严格履行好审核把关的职责,不会再发生之前的错误。”近日,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某监督单位开展例行监督时,该单位现任负责人无不感慨地说。

事情还要从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该单位2017年度存在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费的问题线索说起。

收到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后,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进行分析研判,王庆组长安排我和小王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核查工作。

我们在查阅该单位的账册时,发现2017年度的收入、支出对应得严丝合缝,看不出有什么问题,我们决定找到时任该单位负责人张某作进一步了解。

“张总,今天我们来想向你了解一下你们单位2017年度工会福利发放的情况。”我们开门见山地问张某。

张某先是一愣,回想了一下后镇定地说:“我们单位的工会福利发放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没有违规发放的情况。”

“没有超标发放的情况?”我们继续问道。

“超标?我们单位2016年9月才成立。2017年发放工会福利,我们很慎重。我记得我还特地叮嘱会计找到省总工会的规定仔细研究再拿方案的。”张某一脸疑惑。

难道真的不存在超标发放福利费的问题?我和小王交换了眼神,心有存疑。

“哦……我想起来了。”张某再次开口,我们俩又打起了精神。“在2017年度春节每人发放了福利费1000元,但因单位下半年人员变动,原来的工作人员全都陆续离开,考虑到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春节并没有领取福利费,所以中秋每人发放福利费800元,两次发放的福利都经我亲自审核的,****不存在超标问题。”

张某的回答既合情合理也很有底气,我和小王一度认为问题线索似乎不属实,就将情况向组长作了汇报。

“那你们有没有核查福利发放明细?春节和中秋分别都有哪些人领了福利费?”听完我们的汇报后,王组长敏锐地提出了疑问。

“这……”我和小王一时语塞。

“不摸清楚被调查单位的详细情况,就轻易下定论,你们的调查也太不细致深入了。”王组长严厉地指出我们的问题。

我们随即调取了该单位2017年度的相关记账凭证、工资福利发放明细表进行详细核查。

经过一张张、一栏栏仔细比对,终于发现了其中破绽:该单位在2017年发放春节、中秋福利共18人次。其中有4人在2017年春节每人已经领取了1000元工会福利的情况下,中秋每人又领取了800元工会福利,这4人全年每人累计领取工会福利总额1800元,明显超出了江苏省总工会2015年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2018年1月1日废止)文件规定“每人每年不超过1300元的标准”,同时该单位发放现金违背了“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的规定。

掌握这一情况后,我们找到了该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和4名相关职工进行核实,确认了福利费发放、领取的真实性。张某也承认了由于他疏于审核把关,导致继续留用的4人超标准领取工会福利费的事实。

最终,张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超额领取福利费的4人将多领的500元退回,并要求该单位对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进行排查整改。

问题线索虽已查结,但却给我和小王两名纪检新兵以深刻的启示:纪检干部在调查时要做到细致全面,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善于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真正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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