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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
发布日期:2018/1/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1691]
 

1. 严禁发表、传播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论。

2.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特权、谋私利。

3. 严禁参加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活动。

4. 严禁非工作需要谈论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秘密的信息。

5. 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

6.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营利性陪侍场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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