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9月25日-10月17日,对盐东镇党委、新兴镇党委、毓龙街道党工委、区农委党委、区住建局党委、区科技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盐东镇,联系电话:17851603219
区农委,联系电话:17851603229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新兴镇,联系电话:17851603239
区住建局,联系电话:17851603209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毓龙街道,联系电话:17851603259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科技局,联系电话:17851603269
电话受理时间:8: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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