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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三度”工作法为“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添动力
发布日期:2017/10/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148]

    全面督查抓准度。区纪委建立“阳光扶贫”监管督查队,由区纪委常委带队,成立5个组,先后 4次深入全区11个镇(街)督查监管系统建设以及扶贫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地数据录入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及时、全面和准确制定精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清单11条,让各相关职能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更加具体、清晰准确站位,认真履职,确保脱贫攻坚不走过场。二是日报排名提速度。施行日报排名制度,倒逼镇(街)加快完善阳光扶贫系统数据库,从9月18日起,各镇(街)向区纪委和区扶贫办报送当日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农户基本信息、经济状况和授权委托书等情况。对工作完成进度比进行排名,对低于时序进度滞后的,工作不完善不到位的,向全区重点通报,并由区纪委提醒约谈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重点督促跟踪,三是专项行动保精度。着力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组织和督促各大块排查梳理2015年以来各类涉农、民生项目、资金,基本摸清了60类近8.73亿元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去向,并分别建立区、镇、村三级清册,相互印证,确保数字准、情况明保证资金“精准投入”,保证政策“精准落地”。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明确了12家牵头单位、19家责任单位,重点查纠镇村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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