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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区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5/11       作者:      来源:区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6295]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512日(星期五)下午3:00

地点:区文化艺术中心一楼大礼堂。

二、参加对象

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各镇、街道、经济区村居(社区)和中心站所主要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 区四套班子领导由区“四办”负责通知并报名单;村居(社区)站所及各大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大块负责通知并报名单。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511日上午11:00前,传真至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传真:89880924)。

2. 请各大块明确一名联络员,于512日上午900到区行政中心11楼西会议室参加预备会;请区直各部门安排人员上午8:30到区行政中心924房间取入场券,并做好与会人员入场引导工作。

3. 请参加会议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会场,对号入座。

4. 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拍摄、传播通报案件信息。

5. 请区公安分局做好会场秩序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

6. 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会务工作,区新闻单位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办公室

                        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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