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经济开发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落实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隐身变异,严防各类“节日病”的发生,根据上级纪委部署和区委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将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四风”隐身变异问题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津补贴发放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元旦后至2017年2月6日
二、督查内容
对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查纠隐身变异“四风”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公款送节礼(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款高消费娱乐等顶风违纪行为。
三、组织分工
1.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对机关公务用车平台派车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单位保留公务车辆封存及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上门督查。
2.由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对全区旅游景点及景点周边农家乐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车旅游、公款旅游等情况。
3.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外聘相关专业人员,并抽调财政局、审计局和人社局有关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每组3名同志(名单附后)。对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及其他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对有下属单位的,可抽查部分下属单位,并检查本地、本部门对下属单位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情况。
四、督查要求
1.在2017年元旦前,各检查组重点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款高消费娱乐等情况进行了暗访。
2.元旦后至春节期间原则上以明查为主,所有被检查单位按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并报结果。同时,各检查组随机抽取部分被检查单位通过检查账务等方式开展检查。
3.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于2017年2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传真:66691124);各检查组于2017年2月7日上午将《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表》报送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4.检查组车辆由区纪委办公室统一安排。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