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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谈话要“理+情”
发布日期:2017/7/31       作者:盛学松 徐政      来源:      浏览次数:[7091]
 

审查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获取证言证词、了解谈话对象态度的基本方法。审查谈话过程中,纪律审查人员要做到情理兼顾、宽严有度,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工作,促使谈话对象端正态度、认识错误、主动交待、深刻反省。

情况底数要弄清。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就是盲人摸象。审查谈话前,应做好“功课”,做到对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岗位职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性格特点、社会交往、心理承受能力等熟悉了解,对问题线索及初核中已查明的违纪问题了然于心,对谈话对象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心中有数,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提纲,明确目标想好对策,对症下药,触摸软肋,灵活应对。

政策纪律要讲明。谈话初,谈话对象“刺猬”心理较重,要么“不知道”,要么“记不清”,激烈对抗,不予配合。因此,谈话时要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反复讲纪律、讲政策、讲出路,让谈话对象明白态度决定出路,心存侥幸必会自食其果,得不偿失。要讲明无论是纪律还是法律,政策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有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讲清问题,才能从轻从宽处理;讲清违反纪律应受到的处分,以及在合理量纪范围内,不同表现不同处理结果,让谈话对象分清是非对错,逐渐放下包袱,主动交待问题。

组织关爱要体现。本着爱护同志的原则,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感化工作,以情感人,以心育人,真心换真情。从学习党章,重温入党志愿书入手,唤醒谈话对象“想当年”、“也曾经”的光荣记忆,引导其把握机会、直面问题、将功补过。要抱着“恨其错、爱其人”的态度,尊重谈话对象,给予关怀和帮助,在平等平和、充满人情味的氛围中达到预期效果,切忌滔滔不绝,言之无物,多用纪言纪语、专业术语,不能讥讽、挖苦,着力唤醒谈话对象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根本上教育挽救问题党员,真正实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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