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亭湖区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7月15日-8月15日,对黄尖镇党委、区财政局党委、区统计局党组、区物价局党组; 7月25日-8月25日,对五星街道党工委、新洋经济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新洋经济区,联系电话:17397990237
物 价 局,联系电话:13407514013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黄 尖 镇,联系电话:18261905133
统 计 局,联系电话:13382641918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五星街道,联系电话:17368097332
财 政 局,联系电话:15005117174
电话受理时间:8: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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