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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严禁”和“红线”相关内容
发布日期:2016/12/28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373]
 

一、中办、国办“六严禁”、“一严明”内容

(一)“六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一严明”: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二、党员干部哪些“红线”不能碰相关内容

(一)“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界定

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能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

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

(——整理自中央纪委法规室答疑)

(二)违规公款吃喝的主要表现形式

主要有七种形式:

1.公款同城吃请;

2.无公函的公款吃喝;

3.公款接待陪餐人数超标;

4.公款超标准吃喝;

5.公款接待违规饮酒;

6.违规以加班、误餐等名义公款吃喝;

7.其他违规公款吃喝。

(——整理自中办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形

党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形:

1.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就将受到处分;

2.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例如,行为人通过较大规模或者多次请客等形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取较大数额礼金;

3.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例如,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

(——整理自中央纪委法规室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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