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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公述民评”活动
发布日期:2016/11/15       作者:孙益群      来源:亭湖区纪委      浏览次数:[1483]
      “作为我们行政事业单位有采购需求了,是不是一定要有预算?”、“车改后我们单位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车况较差,请问执法执勤车辆现在能否更新,需要什么程序?”¨¨¨这是亭湖区财政局日前“公述民评”大会召开现场。民评代表们面对面现场询问,被评议对象“一把手”当场回答和表态。
  组织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一项抓手。亭湖区委、区政府确定今年是 “作风建设提升年”,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2016年,选择区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城管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审计局、安监局、物价局、信访局、规划分局等10个部门(单位),重点围绕政治素质,职责履行,效能建设,勤政廉洁等四个方面开展“公述民评”活动。
  一是评议对象聚焦民意。选择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部门(单位)参加“公述民评”活动。二是评议过程全面公开。参加“公述民评”的部门(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参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职责、权力清单和审批、执法、监督及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布参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三是评议过程跟踪监管。区纪委监察局会同所在部门(单位)对参评对象日常工作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四是述评大会现场质询。评议对象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开述职述廉,接受服务和监管对象的评议、监督。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委员、“慵懒散拖”监察员、服务对象代表等现场进行询问,被评议对象进行回答和表态,最后由上述人员进行投票评议,参评的部门(单位)人员不参加测评。五是评议结果综合运用。评议结果与单位年度绩效综合考评相结合,评议对象“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票数在30%以上的,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对其进行组织处理,形成鲜明的考核导向。(孙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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