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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9/23       作者:      来源:区纪委      浏览次数:[278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能

区纪委(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分别在区委、市纪委和区政府、市监察局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等情况。

3.检查并处理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大块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负责或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和规章制度、工作规划的制定。

6.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落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法规。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提名各镇、街道、经济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等干部人选和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干部人选;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纪委(部门)2015年决算单位由区纪委机关、工作室及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亭湖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亭湖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组成。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市、区委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同步同向、统筹统抓,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区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高度重视,带头担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区纪委坚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工作支撑,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协助区委组织开展2014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组织区委常委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牵头组织召开镇(街道、经济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制定出台“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压紧责任压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教育先行,先后组织举办新年廉政教育第一课、“510”自警教育、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五个一”活动、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和科级干部参观市尚德昭廉教育馆等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区委制定出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38项具体改革举措。对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改革调整,直接履行执纪监督业务职能的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87.5%86.2%

(二)坚持抓早抓小、常态长效,驰而不息改作风树新风。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重大事项,精心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先后组织全区性明察暗访12轮次,查处作风问题和纠正各类不规范问题109个,逐一发放交办函。对作风问题高发频发的10个单位,区委书记专门约谈其“一把手”,区纪委对分管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开通作风督查直通车,重新选聘作风监督员,构建起全时段、立体化的作风监督网络。深入开展“九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力推动中央巡视江苏、省委巡视盐城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圆满完成联络、配合和服务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区巡视工作,直查快办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信访办理质量得到省委巡视组充分肯定。

(三)坚持从严从快、量质齐升,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纪检机关回归党章、聚焦主业的主要职能,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关键手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5年,区纪委、监察局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08件次,立案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72件,同比增长63.6%,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0余万元。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撰写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撰写案件分析报告,督促发案单位剖析案发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完善体制机制。与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盐城市亭湖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区面上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漏洞,消除腐败滋生土壤。积极探索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信访监督、廉政约谈等方式及早介入,防止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实施信访监督13件,给予各类谈话26人次,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坚持强基固本、从严监管,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履职尽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机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多次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业务培训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练好本领,提升素能。委局机关正常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持续造浓崇学善思、励学墩行的氛围。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层级监督管理制,制定出台《委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关于规范查办案件涉案款管理程序的规定》等制度,规范行使执纪监督权力,以铁的纪律、铁的意志、铁的作风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第二部分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度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

(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56.29万元,比上年增长194.79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调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8.9万。

(一)收入总计724.0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总计689.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24.08万元;

2、项目支出65.14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67.0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度收入合计72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0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图一: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68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8万元,占91%;项目支出65.14万元,占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56.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79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调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5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79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调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68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等科目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增加173.69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住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9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调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68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等科目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住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8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2万元,与本年预算相比减少7.32万元,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本年预算相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3万元,较本年预算增加4.83万元,车辆老旧损坏维修;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同本年预算相等。

(三)会议费0.02万元,较本年预算减少0.98,;公务接待费较本年预算减少4.15;培训费3.75万元,较本年预算减少3.25。以上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56.57万元,减少1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等减少56.57万元。

(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区纪委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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