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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卫计委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
发布日期:2016/9/12       作者:张利民 曹建军      来源:      浏览次数:[1600]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接受群众监督,日前,亭湖区卫计委下发通知,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

通知要求,工作人员离开单位,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在科室人员去向登记表进行登记;科室负责人离开单位,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到办公室填写中层干部去向登记表;班子成员离开单位,必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人员去向登记。自机关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实行以来,不仅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及时了解到工作人员的去向,方便群众办事,而且杜绝了私自脱岗、随意离岗等现象,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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