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履责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细化清单,厘清责任边界。明确党委集体和班子成员两个层面13项责任内容,纪委7项责任内容,以及9个方面保障措施;率先出台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责任清单,明确县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镇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村级党组织8项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围绕教育知责、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四个关键环节,明确落实“两个责任”4个方面12项具体要求。
强化传导,绷紧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形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查的责任落实体系。市委书记召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面对面听汇报、明责任、交任务;市委常委与市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对“一岗双责”签字背书;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评议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汇报,形成党委纪委同向发力、上下联动抓落实的局面。
硬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盐城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明确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的9种情形、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的8种情形和追究领导干部领导责任的8种情形。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今年上半年,该市对24名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对10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典型案例集中通报。 盐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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