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纪委(区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
1.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等情况。
3.检查并处理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大块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负责或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和规章制度、工作规划的制定。
6.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落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法规。
9.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和管理工作,审核各镇、街道、经济区纪(工)委书记干部人选;负责对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市区纪委全会和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纪委机关内设10个职能室,分别为:
1.办公室
2.干部管理监督室
3.党风政风监督室
4.信访室
5.案件监督管理室
6.纪检监察一室
7.纪检监察二室
8.案件审理室
9.第一工作室
10.第二工作室
区纪委下设1个事业单位,为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亭财字[2015]271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制止浪费;激活存量、优化增量;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坚持规范编制部门收支预算,结合部门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厉行节约政策规定,深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编制2016年区纪委部门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支出按照2015年10月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亭财字〔2015〕217号)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二、亭湖区纪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2016年盐城市亭湖区纪委部门预算公开表(13张)》。各表说明如下:
(一)2016年亭湖区纪委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区直部门预算的通知》(亭财字〔2016〕41号)填列。
1.收入预算
2016年亭湖区纪委经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收入总预算为632.8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632.8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632.81万元:主要指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2.支出预算
2016年亭湖区纪委经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支出总预算为632.81万元,其中:
(1)功能分类:
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5万元。
②住房保障支出:57.33万元。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
①基本支出:519.81万元 。
②项目支出:113万元。
(二)2016年亭湖区纪委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预算数为63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资金582.81万元,办案费用补助50万元。
(三)2016年亭湖区纪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预算数为632.81万元。
(四)2016年亭湖区纪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数为632.81万元,支出安排数为基本支出519.81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五)2016年亭湖区纪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亭湖区纪委支出财政拨款632.81万元,其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03万元,占比86.29%;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5万元,占比4.65%;用于住房保障支出57.33万元,占比9.06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0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7.33万元:主要为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34.75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22.58万元。
(六)2016年亭湖区纪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亭湖区纪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4万元,占79.64%;商品和服务支出47.85万元,占9.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96万元,占11.15%。
(七)2016年亭湖区纪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
(八)2016年亭湖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为632.81万元,支出安排数为632.81万元。
(九)2016年亭湖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为632.8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0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7.33万元。
(十)2016年亭湖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亭湖区纪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4万元,占79.64%;商品和服务支出47.85万元,占9.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96万元,占11.15%。
(十一)2016年亭湖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亭湖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47.85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30202)4万元;邮电费2.38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3.47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3.04万元。
(十二)2016年亭湖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2016年亭湖区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2.9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2.16%,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9.91%,同上年预算相等;另外,会议费0.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培训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以上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十三)2016亭湖区纪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情况。2016年亭湖区纪委采购预算支出总计29.36万元。
三、2016年度亭湖区纪委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3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582.81万元,办案费用补助5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经费支出632.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5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亭湖区纪委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合计3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5万元。
亭湖区纪委201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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