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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三——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三
发布日期:2016/8/1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浏览次数:[3149]

    严管就是厚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实践好“四种形态”,要紧紧扭住“常态”不放。“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既要严肃惩治“极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否则,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过去纪委在执纪中有一种倾向,有了问题要么不处理、要处理就“算总账”,即所谓“要么不得罪、要得罪就得罪死”。明明第一种形态就能处理的问题,却放任自流、养痈遗患,最后发展演变成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种形态,这对组织和干部都是不负责任。只有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使党员干部远离底线,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

  真管真严就要立足于早、立足于小。从严治党,必须做到日常化、经常化,而不是运动化,搞成一项突击任务。凡是运动式就没希望,只有见诸日常才能行稳致远。要么不红脸、要么一年只红一两次,把问题都攒到年底民主生活会再说,这怎么能叫常态,又怎么能实现自我净化?相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少党员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和问题,党组织平时要严格一点,多点“婆婆嘴”,发现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就要找本人谈谈,或者打个电话提醒提醒;工作再实一点,就在支部会、生活会上点点他的名字,让他出出汗,及时拉一把而不是推一把。这样,党员干部就不至于突破底线而受到纪律处分,“极极少数”自然就会越来越少。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说易行难,是个挑战。这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但更多的还在于敢不敢担当、会不会担当。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基本不开展批评,即便批评也是抽象空洞的,包装了再包装,致使批评失去了锋芒,成为无的放矢。有的领导干部把犯错误的干部请来谈话,开场白就是“老兄,对不起啊,这可是领导让我找你谈的”,或者说“是上级纪委安排的”。这都是不担当的表现。当年革命先烈为了党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今天无非是让你为了党的事业去开展批评、得罪点人,如果这点担当都没有,那我们这个党还怎么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谈话、批评是做人的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严肃性,更要有思想性,还要有艺术性,拿捏好分寸火候。要把话谈到心里去,对有问题的能够认识到这是组织给的机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对没问题的,也可以提高认识,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运用好“四种形态”,这是方向性的扭转,有待于探索深化。只要有坚强的党性,能够密切联系实际,实践中就能创造出新招数。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谈出效果、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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