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换届季,务必严纪律。近日,湖南通报了4起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问题,并重申换届过程中遵守换届纪律、净化换届风气的重要性。
选好人,需要好的遴选机制、健康的换届环境。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对这些在换届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不正之风,需要高度警惕,及早查处相关问题。正因如此,中央早就明确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规定,以“零容忍”“零懈怠”根治贿选“阴霾”,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不过,总有一些人在选举时搞小动作,在纪律面前肆意妄为,在履责时心不在焉。以湖南通报的4起案例来说,有的串联拉票,有的违反选举程序,有的发钱贿选。虽然这些多是农村基层出现的问题,但是,性质却很恶劣。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基层党委书记在换届工作中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不规范、不符合程序,最终他们也被严肃处理。
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单位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甚至追究上一级党委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以往发生在换届选举中的一些典型问题,如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党委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不到位甚至明知故犯。这些案例也告诫我们,谁想通过做手脚来达到提拔任用的不良目的,或者谁在换届选举中履责不力,一经查出,按照有关规定必定会受到严厉追责。
用铁的纪律净化换届风气、保障换届顺利进行,既要有换届期间强化纪律监督的意识,又要有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意识。古语有言,“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好干部是“管”出来的,也是“选”出来的,纪律“约束”出来的,领导干部“带动”出来的。如果不能在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中始终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那么歪风邪气很容易冒起来;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带好头,上行下效,难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严格遵循换届纪律是一方面,领导干部负好责是另一方面,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查处能形成震慑,问责重在取得实效,归根结底还要靠制度保障。当前各地换届工作陆续展开,不管是哪个层级、涉及哪些干部,都要守好纪律底线,让“能者上”的制度效能最大化。(李壹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