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电视问责”,通过责任追究,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敲山”方能“震虎”。“逼着”领导干部“上电视”,发挥问责的“警醒棒”作用,是倒逼领导干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之举,为领导干部思想上注入了一剂“清醒剂”。正如盐城市委书记朱克江所言:“让这些被追责的同志在电视镜头前红红脸、出出汗,既是对他本人的再教育,也是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次警醒”。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现实中,有些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淡化,奉行“我不犯错就不会问责”的观念,只满足于自身不犯错,对下属“不闻不问”,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口号喊得很响,但就是“干打雷不下雨”,到头来,只是“雨过地皮湿”。
“鞭子不抽在身上不知道疼”。“电视问责”的目的,不是为了让领导干部“出丑难看”,也不局限于让领导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更不能止于“谈谈就完了”,关键要通过这种问责方式,倒逼领导干部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正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对参加电视节目的领导干部来说,这是一次深刻的思想触动。试想,面对公众,分析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原因,自然不能信口开河、蜻蜓点水,而是要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所在。原因找准了,回去之后的落实也得掷地有声,不然怎么面对父老乡亲呢?若回去后仍不能落实好主体责任,他们就真的没法向组织和人民交待了,相信参加节目的领导干部对此都会反复掂量。
而对收看节日的领导干部来讲,内心将会产生极大的触动。“看到熟悉的领导干部在电视里被问责表态,我内心还是比较震撼的。”电视问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达到的正是这个效果。强大的舆论氛围,会将压力层层传递,让领导干部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从通报问责情况到电视问责,问责方式不断深化细化,盐城市的探索值得点赞。不想被追责被曝光,就必须把主体责任真真正正落实好。(郝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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