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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4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4/1       作者:区纪委      来源:      浏览次数:[1798]
 

        全委重点工作:

1、继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和津补贴发放专项整治。

2、加大“两个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办理中省纪委交办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督办件。

3、深入推进全区“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组织“清明”“五一”期间作风建设专项检查。

4、研究制订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严格规范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工作。

5、加大信访调查、线索排查和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立案查处一批违纪案件。

6、加大已移送案件的审结力度,做好已审结案件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8、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亭湖廉政网》和廉政短信平台的信息编发工作,筹备好“510”专题活动。

        办公室:1、协助委领导做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2、启动廉政宣教进基层活动;3、制定2016年宣教工作要点;4、协助抓好机关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四个一”活动等工作;5、加强信息采编工作,撰写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色经验材料,提高省、市纪委信息采用率;6、做好印章整理工作。

        干部管理监督室:1、协助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调查信访件;3、协助做好委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4、完善委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5、完善《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初稿)》;6、做好对亭湖廉政网的更新工作;7、制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专题研讨活动方案;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风政风监督室:1、组织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津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2、进一步完善纪律巡察相关工作;3、落实我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督办工作;4、以区委名义向市纪委报送《关于对市委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5、向各地各部门反馈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意见,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6、督促各地各部门根据《亭湖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制定实施方案;7、清明节和五一节前督促各地各部门上报公车封存登记表,节后对封存情况进行抽查;8、党员活动日督查工作;9、查结两件信访件;10、八项规定月报工作;11、处理政风热线交办件;12、完成其他工作安排。

        信访室:1、督办转基层信访件的办理,做好署实名举报答复反馈工作;2、梳理排查案件线索,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3、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4、对第一季度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5、调查信访件。

        案管室:1在纪检监察案件管理系统平台填报我区4月份相关案管数据2、对今年一季度基层纪检组织执纪审查情况进行通报;3、筹备召开执纪审查工作会议;4、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线索进行比对分析筛选问题线索;5、做好有关线索办理的督查工作;6、做好谈话室的使用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一室:1调查信访件12立案33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继续摸排案源4督促所结合的基层纪委做好案件结案工作;5、配合市纪委办案;6、完成委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二室:1、做好在手信访件的初核调查工作;2、本月拟立案2件,辖区单位拟新立案3件;3、指导辖区单位做好执纪审查工作,摸排梳理案件线索,储备案源;4、做好西苑社区下访工作;5、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6、做好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1、全力审结2015年案件;2、进一步对2015年的审结案件装宗、复查,查缺补漏,迎接市纪委对案件质量的检查;3、督促相关科室对20161-3月份已立案件移送审理;4、研究部分有价值、存在共性问题的已审结案件,向相关单位提出审理建议;5、做好三审一评工作;6、集中总结2016年以来工作情况,撰写工作信息;7、继续学习研究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风办、优化办:1、继续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对“四项”整治启动情况进行督查;2、继续组织十佳服务明星和十大服务创新举措等典型事迹宣传;3、参与清明、五一相关节点的作风督查;4、印发作风建设考评办法;5、印发《全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方案》;6、开展“十大创新服务举措”立项工作,实行项目化推进;7、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落实工作;8、认真受理投诉,做好投诉件、交办件的协调、调查和处理等;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工作室:1、摸排案件线索,立案3件;2、核查信访件;3、完成委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五工作室:1、立案3件;2、完成区纪委信访室交办的信访件;3、完成委(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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