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作风建设提升年”会议结束后,新区上下利用班子会、月度工作例会、“周末讲坛”以及基层党组织活动日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出台具体措施,突出常规工作与创新举措相结合,确保会议精神在机关及各村居落地生根,贯彻到位。
新区及时调整了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亭新委[2016]6号),并按照项目化、责任化的思路,明确指导思想、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以及承办科室,保证此项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责任、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
在此之中,新区在常规工作上主要抓好重大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同时督促落实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着力推进村居务公开和阳光社区创建工作;着重抓好各村居财务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工作,作风建设督查,并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在创新工作上主要开展“三评双争”活动,在机关各科室、各村居中,通过评议、评比、评选的方式,开展作风建设争夺“流动红旗”、“模范之星”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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