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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魂聚力倡廉育警 风清气正馨香满衢
发布日期:2016/3/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834]
      2015年,亭湖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打造廉洁警队为目标,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摆到基础性、关键性和全局性位置常抓不懈,促进了业务工作提升和队伍纯洁稳定,为顺利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分局主侦的公安部“2015-1091”毒品目标案被公安部通报嘉奖,研发“情报实战指挥系统”获省公安厅科级强警三等奖,被表彰为全市“四项建设”考核竞赛先进单位,荣获全区目标任务考核综合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工作奖。
      一、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推行制度执行。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分局党委坚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警种部门和派出所认真落实主管责任,坚持严抓严管,及时问责问效,切实抓好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分局党委和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底,各单位向局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管责任情况。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纪检部门积极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分解反腐倡廉责任和任务,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抓好制度监督执行。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目标管理,推动制度执行到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年内先后5次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核查取消了2家单位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二、坚持教育为先,增强队伍廉洁自觉。一是组织集中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全警集中教育大会,制作播放一期教育专题片,上一堂廉政党课,及时通报队伍存在问题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会后组织民警对通报问题进行讨论反思,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作风建设巩固年”等活动,通过不同的载体和方式,营造全警主动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依托网络载体。在分局主网页开设专门的学习专栏,设置《警纪条规每周学》和《警示窗》等栏目,将常用的、新出台的以及与广大民警有密切关系的警纪条规、典型案例放到网上,供民警学习。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纪委督察部门通过下发通知、编发短信、督察提示等形式,提醒全警预防“节日病”。三是领导率先垂范。党委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传达反腐倡廉要求,组织全警集中收看《手莫伸》、《底线不可逾越》等警示片,切实提高党委班子和各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自觉,永葆清廉本色。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管人、用人制度,出台《关于严禁民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努力为民警放好样子。
      三、坚持惩防并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抓好常态督察。建立“三级责任监督体系”(局领导定期查访、纪委督察专项检查、单位负责人内部自查),重点强化日常督察工作,及时发现队伍苗头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解决。积极利用短信回访信息系统开展廉政回访,对回访中发现的群众不满意事项,由纪委在2日内采取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对因执法服务不规范,有不廉洁言行苗头民警,及时处置。二是组织专项整治。根据警种特点和岗位实际,逐一排查民警在履职过程中存在问题和风险点,纪委结合排查梳理情况,适时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小金库”集中清理活动,出台《慰问工作暂行规定》、《周转备用金制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为警不为”专项治理,落实各单位主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良倾向。三是加强查办力度。全面推行警务公开,通过召开警民恳谈会、工作汇报会、“公述民评”会议等形式,畅通警民沟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年内选聘3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充分利用12389平台,广泛收集民警违法违纪,落实“四必查”措施,坚持线索通报和核查协商机制,凡发现民警、辅警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第一时间报告。全年,依纪依规立案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3起4人,对3名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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