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期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亭湖区监察局 主办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导读】
【廉政要闻】
《中国反腐震慑官场 半年反腐呈现四大新特点》
【警钟长鸣】
《盐城三官员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廉政法规】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七章 办公用房)
【廉政心语】
《敬畏之心不可无》
【廉政要闻】
*《中国反腐震慑官场 半年反腐呈现四大新特点》*
1 速度创纪录,半年“战果”超去年 2014年上半年的反腐,关键词是“创纪录”。最直观的体现,是速度。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半年通报查处375名官员。这一数字不仅超过了去年全年,而且实现了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 2 “新词”频现,隐形问题浮出水面 “通奸”、“小官巨腐”……这些词在今年出现在了中纪委的案情通报和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有的开始频繁出现,并在网络中“火”了起来。 事实上,在过去两个月中被通报“通奸”的落马官员,无一例外被开除了党籍,而这,在《处分条例》中同样有据可依。 3 多方合力,宜将剩勇追“穷寇” “反腐从来就不只是中纪委的事情,我们始终使用的是惩防并重体系,既要终端的惩治,也要注重关口的预防。”反腐应该是“组合拳”,是一种多部门综合的机制。 事实上,反腐的确已经形成了合力,除了来自官方的调查和来自民间活跃的举报之外,仅在中央层面,就有多个部委、机关参与其中。 4 改革提速,营造良好从政生态 “从现在反腐的速度、力度、广度和深度来看,我们所说的反腐将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策略正在奏效。”杨伟东说。 6月30日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以及之前中纪委的五年反腐规划,都为反腐做了长期性的制度设计。而其中的一些措施,效果已经开始显现。
【警钟长鸣】
*《盐城三名官员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建湖县教育局副局长、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校长肖秉林(正科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东台市邮政局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夏炳云,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副校长洪军,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廉政法规】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三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第三十九条 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廉政心语】
*《敬畏之心不可无》*
阎崇年曾在《大故宫》中讲到康熙对上天的敬畏之事:康熙皇帝在宫中设坛祈祷,长跪三昼夜,日惟淡食,不御盐酱。到第四日,步诣天坛,大雨如注,水满两靴,衣尽沾湿,步行回宫。其敬诚之心,诸臣莫不感动。正所谓“明君有畏,昏君无惧”。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大凡有所作为,受到后人敬重的帝王都常怀敬畏之心;凡无敬畏之心,为所欲为者,其结果必然是人亡政息,给民族留下了深重的灾难。
如今,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之中,也有小部分人把敬畏抛到了脑后。他们有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口无遮拦,毫无顾忌。有的“一把手”决策“一手拍”,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有的基层干部什么钱都敢花、多少钱都敢用,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一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就会无所顾忌,随心所欲,视工作制度和纪律为束缚。从过去查办的一些案件来看,凡是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一手遮天”者,其霸气总会逐渐演变成霸道,其手上的公权也会逐渐变成公害。
敬畏乃敬重而畏惧。毛泽东同志是一位伟大的革命家,然而他又是情感丰富、品性质朴的常人,他有三怕:一怕泪、二怕血、三怕喊饶命,尤其听不得穷苦老百姓的哭声,看到他们流泪,自己也忍不住掉泪。显而易见,毛主席的“怕”包含着敬畏之情,是怀有对党、对人民、对革命的敬畏之心。
敬畏是领导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惟有心生敬畏之情,方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自己的人生方向,为党和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员干部要敬畏什么呢?一要敬畏历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使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子孙后代的评说。二要敬畏百姓,心中装着百姓,工作为了老百姓,让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得起养育自己的人民群众。三要敬畏法律和制度,遵章守法,依法执政,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要敬畏人生,慎言慎行,堂堂正正,让自己将来回首往事不会感到后悔,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五要敬畏责任,凡事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对得起自己的岗位职责。
总之,一个人生活在这世上,有所敬畏、有所顾忌才能“见理明而不妄取”、“尚名节而不苟取”,才能在这象征着道德的天和象征着人民的地之间,书写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