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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亭湖区纪委机关部门预算概况
发布日期:2014/11/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429]
 
 
 
2014年亭湖区纪委机关部门预算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纪委(区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 
(一)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等情况。
(三)检查并处理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管委会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负责或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和规章制度、工作规划的制定。 
(六)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落实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基层纪委、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对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纪委机关内设9个职能室,分别为:办公室、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三室、案件审理室。派驻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工作室、第二工作室、第三工作室、第四工作室、第五工作室。下属单位1个,为区优化环境投诉中心,全民事业单位,相当股级建制,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开启之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切实维护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以《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亭财字〔2014〕171号)《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区直部门预算的批复》(亭财字〔2014〕39号)等为依据,结合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以及2014年度工作重点,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具体分析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实有编制40人,编内实有39人,编外聘用3人,行政离休1人,行政退休 1。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1辆为区四套班子车辆,其余3辆为普通人员车辆。
(二) 收入预算合计 43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8.33万元。
(三)支出预算合计438.3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420.66万元,包括区纪委、监察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科目17.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经费。
    五、区纪委、监察局部门收支预算表及填报说明
区纪委、监察局部门收支预算表依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内容,反映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见附件1、2)
 
 
 
 
 
 
 
2014年度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金额
一、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管理与服务
420.66
    其中:1、财力安排
438.33
二、外交
 
          2、专项收入
 
三、国防
 
          3、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公共安全
 
          4、基金收入
 
五、教育
 
          5、罚没收入
 
六、科学技术
 
          6、其他非税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二、转移性收入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
 
    其中:1、上级补助收入
 
九、医疗卫生
17.67
          2、附属单位上缴
 
十、节能环保
 
          3、上年结余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三、债务收入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支出小计
 
 
 
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438.33
支出合计
438.33
 
 
 
2014年度区级部门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35.00
0.00
10.00
25.00
2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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