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一、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二、政府重大在建项目和重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基层干部群众侵占企业利益以及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盗窃哄抢、恶意阻工等影响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问题;
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四、违反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关规定,贻误审批管理或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问题;
五、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情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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