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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迎新春:落实“十个严禁” 确保廉洁过节
发布日期:2016/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4132]

落实“十个严禁” 确保廉洁过节

    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这是不久前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元旦前,市委办、市政府办已就廉洁过节下发通知,明确提出 “十个严禁”,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市委书记朱克江在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讲话时再次强调,对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贴奖金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八项规定施行以来,在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系列禁令整治下,“节日腐败”得到有效遏制。然而,“四风”问题根深蒂固,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当前仍有少数人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仍然执迷不悟,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花样不断翻新。节日期间是腐败的高发期,好多问题在节日期间容易爆发出来,春节将至,在这个关键时间点,严防“节日腐败”虽是老调,却非常有重提的必要。因为,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同,“节日腐败”就像一颗“糖衣炮弹”,并且带着脉脉温情,领导干部很容易被引进腐败泥潭。
   抓好关键节点,不但可以有效遏制腐败增量,还可以为反腐败工作的持续性开展增加动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机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严格教育监督管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或发生变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监督重点,紧盯“十个严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要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渐近,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明辨是非,远离披着“马甲”的违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等,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时时处处自觉做《准则》和《条例》的维护者、践行者,时刻自律、守住底线,真正把“四风”拒之门外,把廉洁迎进家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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