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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7/26       作者:盐办发【2011】51号      来源:      浏览次数:[22127]
各县(市、区)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城南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省属驻盐各单位党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27日

中共盐城市委
关于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盐城市委关于推进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增强市委工作透明度,实现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委党务公开工作应坚持服务发展、依法公开、注重实效和改革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  市委党务公开工作主要是指在市委、市纪委和市委工作部门开展党务公开。
  第四条  市委党务工作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应全面向全市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市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市委全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市委确定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市委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市委、市纪委和市委工作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情况;年度全市党员教育计划以及相关主题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市委常委工作分工和主要职责;市纪委常委工作分工和主要职责;市委工作部门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和领导班子人员组成;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以市委名义开展的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全市党员发展总体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包括民主生活会主题、程序、查摆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果;市委常委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市委建立完善集体决策制度、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及执行情况。
  (五)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县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民主推荐情况、干部考察前的公示、任职前的公示等;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轮岗交流情况;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干部监督制度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三解三促”活动,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开展下访“金桥行动”,帮助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市委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促整改情况;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督促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市委领导班子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市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查处违法违纪党员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市委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由市纪委及市委各工作部门按照职责提出,经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市纪委及市委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委办公室:负责提供市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联系点情况;市委全委会、常委会主要工作制度和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市委阶段性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督促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方面的情况。
  市纪委:负责提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市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市纪委全会、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全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分析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及大案要案情况的通报等方面的情况。
  市委组织部:负责提供党建工作规划、领导干部任免情况;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情况;人才工作情况;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党建重大活动和评先表彰情况;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方面的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提供市委中心组以及市级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考核情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新闻宣传、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市委政法委:负责提供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平安盐城、法治盐城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情况。
  市委统战部:负责提供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情况;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情况;开展统战工作、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市级机关工委:负责提供市级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市级机关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市委其他工作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提供党务公开相关内容。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市委、市纪委和市委工作部门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采取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法进行。
  切实加强党务公开载体建设。在市委、市纪委和市委工作部门的工作场所设置固定的公开栏或电子屏;在市主流媒体以及中国盐城、红色盐阜、镜鉴等网站设立党务公开专栏;通过会议报告、情况通报等形式公开;组织党员、群众列席市委有关会议。
  第七条  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编制目录。由市纪委和市委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公开的内容,编制市委党务公开目录,经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以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二)实施公开。市委、市纪委和市委工作部门党务工作依照目录规定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实施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提出方案。承担党务公开任务的部门提出拟增加公开的事项及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和方案,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审核内容。一般事项,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3、实施公开。具体承办部门将经审核后的公开事项,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进行公开。
  (三)意见反馈。建立党务公开交流互动平台,通过开设网络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改进党务公开工作,并视情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市纪委及市委各工作部门也要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涉及到本部门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四)归档管理。建立市委党务公开工作资料台账,由市纪委和市委工作部门对党务公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每半年报送给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归档。
第八条  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市委建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负责市委重大事务的新闻发布。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市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促进市委党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第九条  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市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委工作部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加强上下联系,负责本部门党务公开具体工作。
  第十条  县(市、区)党委、市直部门(单位)和省属驻盐单位党委(党组)、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参照本细则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1-11-3 11: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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