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在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精辟概括并强调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
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工作。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七项立法修法任务,其中就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同时也充分说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表示。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方面牵头起草。在起草阶段,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于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草案。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会后,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中央有关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5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要求,聚焦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突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介绍,二审之后,常委会法工委还将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草案,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审议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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