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茶叶、土特产等节礼;
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通过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物流快递等隐蔽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
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在私人会所、企业食堂、“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接受和参与宴请;
五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度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六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以及不按规定封存公车;
七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
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九是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是严禁在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中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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