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工作,我接触最多的就是村里的党员干部,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打通,基层权力运行越来越规范,我感到小微权力运行是基层监督的重点,也是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温床”。
2014年,我在办案一线工作。根据群众举报参与查办某村支部书记聂某某案。聂某某利用协助乡镇府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的便利,套取征地补偿款5万多元。
谈话时,聂某某垂头丧气、悔恨不已:“唉,我当时是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想着村里的荒沟也没人在意,我自己造表、签字、盖章,再把钱领走,谁也不知道。钱很容易到手,说干就干了。”
在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时,我们总结客观原因主要是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缺失、财务管理混乱、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管等。但这些原因分析却常常止于会议和报告中,令我感到很可惜。
2020年,我遴选到市纪委监委,被安排到派出区纪工委工作。到任后不久,我们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某村财务账目混乱,村级账目上列支数额不小的加油费。可问题是该村没有公车,是否存在私车公养问题?
经过调查核实,我们发现加油费大部分用于村里公共事务,但没有对大额支出进行公示。调取加油明细后,还发现村委主任高某私车公养的违纪事实。
随即,我们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村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完善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公开流程。2021年2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刚结束,我们就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以往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漏洞,督促指导村(社区)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自从有了‘小微权力’清单,村里大小事务公开透明。钱花到哪了,大伙儿都看得明明白白,大家对政策的疑问减少了,对干部的信任增多了。”每当在走访群众中听到这样的话,我心中便多了一丝欣慰。(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监委 冀亚楠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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