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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虚假公示暴露违纪真相
发布日期:2022/6/22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1957]

    “奇怪呢,我没有借过互助社资金公示栏有我的名字。我给村上反映后,第二天公示花名册又不见了。”日前,四川省青川县姚渡镇纪委干部开展廉情走访时市坪村村民王维花的话引起了我们大家的警觉。

  带着疑问,镇纪委随即对该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发现反映同样问题的群众还不少。

  群众反映集中,线索可查性强。在县纪委监委统筹下,迅速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开展初核。

  “借款是通过群众同意的,都投在集体产业里了。”面对核查组的询问,原王家村2019年并入市坪村)发展互助合作社理事长刘少志指着村里的集体产业枇杷园,妄图蒙混过关。

  “据我们了解,群众根本不知情。而且有群众归还借款后,为什么账面上没有显示?

  面对核查组出示的详实证据材料,刘少志自知难以自圆其说,交代了实情。

  早在20128月,缓解贫困村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经原青川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批准,姚渡镇王家村立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合作社,并于次月向其下达了专项资金10万元互助社成员可按程序借用资金(无息)用于产业发展,借款期限为610个月

  经查,201210开始,刘少志利用担任互助社理事长的便利,陆续以自己和他人名义编造16户借款资料,侵占挪用互助社资金7.6万元用于自己日常生活开支。

  听闻上级部门即将对村级发展互助合作社专项资金开展清理刘少志慌了神。为了规避“风险”,营造合规假象,刘少志编造“借款”花名册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没想到被细心的群众发现。面对群众的质疑,心虚的刘少志不知如何解释,便将虚假公示“一撕了之”,没想到反常的表现更让人生疑。

  “最初我只想借出来应应急,等有钱了再慢慢还,结果越‘借’越多、窟窿也越来越大,眼看钱还不上,一时糊涂又用假公示蒙骗组织,真是后悔。”面对前来宣布处分决定的镇纪委工作人员,刘少志悔恨地低下了头。

  弄巧成拙,一份假公示暴露出侵占集体资金的事实。20225月,姚渡镇纪委给予刘少志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发展互助合作社理事长职务,违纪所得8.2万元已悉数退还至互助社账户。

  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青川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农业等部门,对全县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启动五查专项整治查项目现场、查运行管理、查资金账目、查公示公开、查长效机制。目前,督促整改入股分红合同及入股主体不规范、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56个,立案3起,问责党员干部3人。(四川省青川县纪委监委 赵奎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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