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2022年五一端午期间“四风”举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2/4/30       作者:      来源: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155]

五一、端午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行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区纪委监委就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要求严明如下:

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香烟、酒水、土特产等节礼;

二是严禁未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等;

三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四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等活动或在私人会所、企业食堂和一桌餐场所接受和参与吃请;

五是严禁在公务接待、食堂就餐、私人消费中发生餐饮浪费行为;

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不按规定封存公车;

八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

九是严禁工作期间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违规饮酒行为;

十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方式:(1)监督电话:0515-89881142;(2)举报邮箱:thqjwdfs@163.com;(3)关注清廉亭湖微信公众号进行监督举报;(4)登录亭湖廉政网进行举报。

上一篇:2023年党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题库
下一篇:2022年党纪法规应知应会知识题库
Copyright 2016 Tinghu Jijia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 盐城市亭湖区监委 苏ICP备12035882号-2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66691139 8988113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