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至11月,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我市组建5个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直及10个板块的72个涉粮部门和单位开展政治监督。本轮专项巡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举措,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盐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担当作为。市委巡察机构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紧盯涉粮部门和单位职能责任,聚焦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查找发现突出问题306个、问题线索82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22件,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去年12月15日和12月25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综合情况汇报。近日,市委5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向72家涉粮部门和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会议强调,涉粮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盐城贡献。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部门和单位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按规定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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