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因为年龄大了就放松自我要求、违反工作纪律,真是愧对组织的信任。”8月23日,我和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的同志一起到米山镇宣布给予于新会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时,他真诚地忏悔道。
事情要从今年4月12日说起。当天下午,我和同事来到米山镇,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事项超期未解决一事,经手此事的镇信访办负责人于新会恰好不在办公室,我便拨通了他的手机。
“于主任,我是区纪委的小苏,想找你了解一些情况。”
“找我?我现在不在单位!我在郭格庄处理信访的事儿呢,估计一下午都走不开!”
“好,那我现在过去找你,你在村里等我就行。”
“哎,哎别,你不用过来,这儿的事儿已经办完了,我不在郭格庄了!”我正想继续沟通,电话却已被挂断,而且再次拨打他就不接了。
一般情况下,如果干部因为工作原因暂时无法配合开展调查,我们会再约定一个时间见面。可这次,我却隐约察觉到有些不对劲,因为电话那头的于新会不仅嗓门很大、吐字还“大舌头”,而且情绪有点紧张、说话前后矛盾,有些像喝了酒的状态。
这些反常之举,让我一瞬间警惕起来。事不宜迟!我们一边向镇党委通报上述情况,请镇纪委及时查阅于新会的外出登记单,向他的同事了解其行踪,一边打开电子地图导航,驱车直奔郭格庄村现场落实。
一个小时后,镇纪委传来消息:于新会迫于压力回到了单位,并找到领导承认自己中午喝了酒,下午脱岗回家睡觉。工作日饮酒、脱岗都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我们立即返回开展调查。
在镇政府,我们见到了面色潮红、浑身散发酒气的于新会。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将证据固定后,接下来就是查清楚他中午为何饮酒,是否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经过一番调查了解,临近中午时,于新会的朋友刘某组织饭局,得知参加者之一为正在商洽购买自己私家车的吴某,于新会便欣然赴宴,并一起喝了酒。
镇信访办是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信访工作人员却在工作日饮酒、脱岗,这样的工作作风对得起群众的期待吗?信访件超期不是迟早的问题吗?如果我们不是从手机里捕捉到异常的“话外音”,坚持“打破砂锅问到底”,很可能就被于新会搪塞骗过,让其侥幸逃脱。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练就发现问题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回想起对于新会问题线索的查办过程,我更加坚定了在今后工作中深挖细查、一追到底的决心。(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纪委监委 苏高杰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