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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从一“横”突破问题
发布日期:2021/7/19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1184]

 “我背叛了自己的入党誓言,违背了初心……”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谈话室,一直低头沉默不语的蔺某丰再也绷不住了,声泪俱下,向办案人员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就在几个月前,蔺某丰还是巧舌如簧,百般狡辩。

  2020年7月,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中,搜集到“罗汉街道群丰村党支部书记蔺某丰涉嫌违规将某项目平场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侄子蔺某奎,蔺某奎又将工程交给罗某军”的问题线索,并交办给我所在的第四纪检监察室办理,一并移送的还有包括蔺某丰手书情况说明在内的相关资料。

  第一次对蔺某丰进行谈话,他只承认与蔺某奎的叔侄关系,始终不承认将平场工程发包给蔺某奎,声称是发包给罗某军,后因罗某军没有施工设备,所以罗某军让蔺某奎负责施工,自己根本不存在优亲厚友行为。谈话僵持到下午4时许,蔺某丰突然要求有事需要打电话,在办案人员应允下,蔺某丰拿起了电话,竟然是忙着约晚上的饭局,让在场办案人员瞠目。对蔺某奎、罗某军进行核查取证时,二人也是对答如流,毫无破绽。

  本着挽救蔺某丰和对组织负责的态度,我召集室内同志开会,商议对涉及蔺某丰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次核查。一方面我让小李再次翻阅平场工程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我和小罗外围收集蔺某丰的相关信息。

  小李在翻阅材料中发现了蛛丝马迹。在查阅平场工程费用明细清单、蔺某奎委托书等材料时,小李发现这些材料字迹和蔺某丰手写“关于平场工程的情况说明”的高度相似,其中“横”的写法基本是按照毛笔书写的格式,通过推测比较,蔺某丰有伪造资料的嫌疑。

  在提取的村级账务报销资料中,我们发现,蔺某丰在向村民支付某高速公路炮损赔偿,某公司安全间距搬迁附作物及青苗赔偿的签字领款单中,同样存在蔺某丰独具特色的“横”字笔迹。

  我和小罗从领款单中梳理出涉及赔偿的村民30余户,并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村民对赔偿一无所知,部分村民领款金额与填报金额不一致,蔺某丰从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行为昭然若揭。

  在铁证面前,蔺某丰不得不交代违纪违法事实。原来,2013年,罗汉街道将北方公司安全间距搬迁工作全权交由群丰村村委会负责,蔺某丰作为甲方代表擅自将平场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侄子蔺某奎,并且在搬迁附作物及青苗赔偿工作中,用伪造村民签字领款的手段向街道财政多报销赔偿资金。同年,成自泸赤高速公路爆破施工导致附近村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损,高速公路施工方赔偿资金到位后,蔺某丰仅对部分受损严重的村民进行赔偿,然后自行填写领款单并签字领款,将账抹平。尝到甜头过后,只要经过自己手的资金,蔺某丰总能变着法子捞上一笔,对某施工老板送的红包,也是欣然接受……

  经查,蔺某丰在罗汉街道群丰村村委会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中暗箱操作,为亲戚谋取私利,虚报、冒领炮损赔偿款,非法占有集体和财政资金,收受某工程承建人的感谢费,共计4万余元。

  最终,蔺某丰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蔺某丰个人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退赔。

  蔺某丰的案子几经波折终于结案,留给我的启示却是深刻的。办案人员一定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不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同时对待不同的审查调查对象必须采取不同的技巧和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收到良好的审查调查效果。(通讯员 文国富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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