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及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于2021年4月28日—5月31日开展八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工作,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委第一轮至第十三轮巡察的5个镇、4个街道、1个经济区、26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和17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回头看”评估督导。
常规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紧紧围绕“三个聚焦”,重点关注是否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否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否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是否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否存在“雅贿”“影子公司”以及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等问题。
信访专用电话:18068881776。 电话受理时间:8:30-18:00。
“回头看”评估督导一组:对南洋镇、盐东镇、黄尖镇、新兴镇和便仓镇及所属86个村(社区)党组织;区委编办、党史办,区农业农村局等3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评估督导。
“回头看”评估督导二组:对大洋、文峰、先锋、毓龙4个街道以及新洋经济区所属63个村(社区)党组织,五星街道所属尚未“回头看”的6个村(社区)党组织,宝瓶湖街道、东亭湖街道所属15个村(社区)党组织;区委老干部局,区总工会、红十字会、团区委、妇联等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评估督导。
“回头看”评估督导三组:对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供销合作总社、法院等1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评估督导。特此公告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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