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区纪委《转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亭纪发〔2018〕1号)文件精神,按照李东成书记“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的批示要求,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形式
1.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学习并填写《亭湖区科级干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自查承诺表》,由本签字确认后,于3月15日前报区纪委;
2.在街道办事处一楼LED屏发布《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中“六严禁”等纪律要求相关内容;
3. 通过街道党建短信平台及时发送提醒短信;
4.机关各科室、各村(居)抓好学习宣传,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提高非法集资防范能力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活动,组织标语宣传等,确保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二、宣传时间
2018年3月底前进行集中宣传,全年常态宣传。
三、宣传对象
全街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四、有关要求
1.请街道宣传条线做好面上宣传工作;
2.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切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3.及时报送活动中的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五星街道纪工委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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