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纪委机关、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8〕6号)精神,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了以下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禁止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为目标,严禁全局干部职工涉足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廉洁自律、依纪依规监督管理。
二、主要方式
1.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贯彻《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8〕6号)精神,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
2.通过局微信群、“亭湖环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发布《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中“六严禁”等纪律要求相关内容,及时发送提醒短信;
3.制作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卡片,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
4.全局干部职工填写《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自查承诺表》;
5.开展提高非法集资防范能力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二、宣传时间
2018年3月底前进行集中宣传,全年常态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非法金融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充分使用好手里的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全局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严格执行“六严禁”纪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遵守党纪法规,严格执行“六严禁”纪律要求。四是加强沟通、交流、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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