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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做好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方案
发布日期:2018/3/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882]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纪委机关、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86号)精神,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了以下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禁止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为目标,严禁全局干部职工涉足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廉洁自律、依纪依规监督管理。

主要方式

1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贯彻《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86号)精神,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

2通过局微信群、“亭湖环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发布《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中“六严禁”等纪律要求相关内容,及时发提醒短信;

3.制作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卡片发放给全干部职工

4全局干部职工填写《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自查承诺表》

5.开展提高非法集资防范能力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二、宣传时间

20183月底前进行集中宣传,全年常态宣传。

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非法金融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充分使用好手里的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全局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严格执行“六严禁”纪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遵守党纪法规,严格执行“六严禁”纪律要求。四是加强沟通、交流、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局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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