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纪委机关、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8〕6号)文件精神,按照李东成书记“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的批示要求,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18年3月底前进行集中宣传,全年常态宣传。
二、宣传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三、宣传形式
1.制作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卡片200份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
2.在局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宣传,发布《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中“六严禁”等纪律要求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1个月;
3.通过局工作微信群、廉政短信平台及时发送提醒短信;
4. 组织各科室、各基层分局进行学习宣传,开展提高非法集资防范能力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活动,组织标语宣传,确保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四、有关要求
1.局办公室、监察室做好面上宣传工作;各科室、各基层分局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切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2.各科室、各基层分局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活动中的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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